中國商務部30日宣布對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進口橡膠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申請人的鹵化丁基橡膠產量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占同期中國同類產品總產量的比例均超過50%,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有關國內產業(yè)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規(guī)定。
申請書主張,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鹵化丁基橡膠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向中國出口銷售。申請人依據合理獲得的證據和信息,在申請書中以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申請調查產品在其國內市場銷售價格作為確定美國、歐盟和新加坡鹵化丁基橡膠正常價值的基礎,以申請調查產品進口至中國的海關統(tǒng)計價格作為確定出口價格的基礎,在對影響價格可比性的各種因素進行調整后,主張申請調查產品存在較大幅度的傾銷。申請書同時主張,受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申請調查產品進口沖擊,國內產業(yè)銷售價格、利潤率、投資收益率、人均工資等指標呈惡化趨勢,國內產業(yè)遭受了實質損害,且申請調查產品的傾銷與國內產業(yè)實質損害存在因果關系。
經審查,商務部認為申請書中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反傾銷調查立案所要求的內容及有關證據。
根據上述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商務部決定自2017年8月30日起對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鹵化丁基橡膠主要用于耐熱內胎、耐熱軟管和輸送帶、藥用瓶塞、防震墊、粘合劑和密封材料等。據中方統(tǒng)計,2016年美國向中國出口鹵化丁基橡膠約6.1萬噸,出口金額約1.5億美元;歐盟出口量約4.5萬噸,出口金額約1億美元;新加坡出口量近4萬噸,出口金額9300多萬美元。
此前,中國于本月18日和22日分別宣布對自美進口光纖預制棒、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兩種產品啟動反傾銷調查。商務部新聞發(fā)言人高峰稱,這些案件“完全是依照法定程序開展,沒有其他因素的考慮”。